关于对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教务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处组织专人对各高校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就发现的相关问题、修改建议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课程课程团队成员(负责人、主要成员)出现人员重复情况。
2.部分原省级一流课程团队成员(负责人、主要成员)的成员顺序与公布文件顺序不一致,部分课程存在增加团队主要成员或无故减少团队成员情况,甚至部分课程减少的团队成员同时参与其他课程申报。
3.部分课程的汇总表中团队主要成员信息与申报系统中填写不一致,或团队主要成员在申报系统中误填写至团队其他成员栏内。
4.部分原省级一流课程参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未能提供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之间的改革实践情况。
5.部分课程未能提供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信息。
6.部分课程提供的教务系统截图无法体现教务系统信息,部分课程教务系统截图中未能完整体现课程团队主要成员,甚至少数课程未能体现课程负责人授课信息。
7.部分课程课程负责人、团队成员政治审查意见不规范,未能体现成员姓名或成员姓名不全。
8.部分课程学术评价意见存在未加盖公章或3名专家签字不完整情况,部分课程即使加盖公章但不符合学术组织要求。
9.部分课程申报名称与教务系统截图不一致。部分线上课程申报书内容与课程数据表信息不一致。
二、修改建议
(一)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其他成员)。
1.原省级一流课程可直接申报同类型的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但需保持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等信息与原公布文件中的名称(姓名)、人员顺序一致,不得增加人员,不得无故减少人员。团队主要成员中个别人员确因离职、退休、病故等原因无法参与申报的,需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申报系统“附件材料清单”中“其他材料”项上传。
2.团队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其他成员,其中主要成员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其他成员一般为参与课程建设或提供答疑、辅导的教师以及技术支持人员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3.《申报汇总表中》“主要成员”栏仅填报课程申报系统中除负责人外的“主要成员”信息,不体现“其他成员”信息。
4.完善以上信息后,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本次只能参与申报一门同级别一流本科课程。一方面,凡是新增申报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存在一门课程中;另一方面,凡是参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已建设的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以及新增申报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且同时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存在一门课程中。
注:原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如果参与新增申报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则该课程全部成员需达成一致,放弃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并在申报课程汇总表“是否申报国家级”栏目中明确注明。
(二)教务系统截图及教学周期信息。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一方面,在同一个学期内给不同专业或年级上课的情况不属于两个周期;另一方面,分多个学期上课的综合课程,每个周期需填报完整学期的信息(比如《高等数学》,一个周期需同时填报“高数上”学期和“高数下”学期,起止时间示例:2020年3月5日-2021年1月10日)。线上课程要有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请注意,“最近两期开课时间”不要填报2021年1月31日之后的教学情况。
2.原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要有认定后至少一个学期或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期。本次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上课周期信息及教务系统截图需能体现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之间的教学情况。
3.教务系统截图需能体现教务系统的关键信息(比如系统名称、登录信息等),同时还应包含课程编码、选课编码、开课时间、授课教师姓名等信息,且要与申报信息一致。
请注意,教务系统截图中应尽可能包含完整的团队主要成员授课情况,尤其是课程负责人至少要有一次授课信息的教务系统截图(两个学期或教学周期截图中均未包含课程负责人的,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两个学期课程名称不一致的,需由教务部门提供“课程名称调整且学时、学分、教学内容等一致”的说明,且申报课程名称应与最近一个学期或周期的名称一致。
(三)政审意见及学术性评价意见。
1.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含其他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单位)党委(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且描述中不能笼统概括“课程团队”,需体现团队每个成员的姓名。另外,政审意见中需包含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
2.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须由学校学术性组织(校教指委或学术委员会等),或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经一定程序评价后出具。学术性组织评价的,须加盖学术性组织公章(无公章的,可由学术性组织秘书处或办公室代章);学术审查小组评价的,每位专家均要有签名。
(四)其他。
1.线上课程。申报书内容与课程数据表信息需保持一致,申报课程名称、所有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平台显示情况一致。
2.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一是线上学时安排须符合占总学时20%-50%的比例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二是教学日历中应体现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安排情况,尤其是因疫情防控开展在线教学期间,尽管教学形式是在线教学,但是要体现原线上、线下学习的安排,只不过是通过在线形式完成了原线下教学的内容。
请注意: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为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学时占比约20%-50%),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的课程,不是简单的利用线上、线下形式交替学习不同内容的课程。
三、有关要求
1.审核中发现的申报课程具体问题将通过邮件形式逐一反馈给各学校。请各高校组织课程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以上问题和建议,对全部课程尤其是反馈问题的课程进行认真梳理,提前做好修改材料的准备工作。工作网、实验空间等系统平台将于6月16日8:30-18:00统一开放(实验空间的相关申报课程将采取退回方式),请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对申报信息修改后再次上传系统平台。
2.请各高校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课程的信息(课程名称、所属专业类、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姓名等信息,不含其他成员)进行认真检查,并于2021年6月17日中午12:00前将修改完善后的《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发送至gaojichu@shandong.cn。请注意,其它成员栏内人员姓名之间务必使用“、”隔开,除英文名称外,其它成员栏内不得出现空格、分号等。
3.请各高校组织2021年新增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认真填写《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于2021年6月18日下班前发送至gaojiaochu@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81676753,81676704
附件: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2021年6月14日
附件
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申报编号 |
| 课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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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 申报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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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
| 专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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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诚信承诺 |
本人及课程团队所有成员一致同意本课程参与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并同意填报的有关内容。本人已认真在线填写并检查本课程的所有申报材料,保证内容真实完整。 课程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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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本校经对该课程进行评审评价,择优申报,并按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已对该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在线填报内容及上传申报材料进行了核实,保证真实性。 该课程如果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承诺为课程团队提供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确保该课程继续建设五年。学校同意课程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公开展示和分享。学校将监督课程教学团队及时更新资源和数据,严格审核后上传。
分管校领导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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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申报备案表仅限2021年新增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填写,课程负责人签字并由申报学校打印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6月18日下班前发送至gaojiaochu@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