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官网入口关于教授副教授上课的规定
临大校发〔2012〕7号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内涵提升计划和质量立校战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米兰体育综合官方网站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教授、副教授是指已聘
第三条 坚持把教学作为教师的首要工作,把教授、副教授上课作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将上课作为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岗位竞聘、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岗位津贴发放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教授、副教授均应承担相应的课堂教学工作,为本专科学生上课。专职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承担128学时的课堂教学工作,并完成相应职称教学任务的额定标准工作量;管理服务岗位和科研院所的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承担32学时的课堂教学工作。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要优先保证教授、副教授的课堂教学任务,要创造条件为相应管理岗位和科研院所的教授、副教授安排课堂教学任务,并鼓励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专业导论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
第六条 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各教学单位负责教授、副教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管理、考核与评价工作。课堂教学实际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以此作为各种考核及职称评聘时的直接依据。
第七条 未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或教学质量达不到学校规定要求的教授、副教授,减发相应比例的绩效工资;不得参与该学年与教师职务相关的晋升和评优;连续两学年未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学校将不再聘
第八条 确有特殊原因,在一学年内无法承担课堂教学
第九条 教务处、人事处、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在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评先树优或教学项目评选工作中,要优先考虑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
第十条 教务处要定期开展教授、副教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每学年公布一次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