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官网入口物流学院学生校外兼职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在校期间校外兼职管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参加校外兼职的准入条件
1.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受到校院级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准从事兼职工作或活动。
2.大一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校外兼职,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酌情考虑。
二、对学生校外兼职岗位的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定,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和规定的早晚自习时间外出打工、兼职。
2.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工作时及来回途中要注意安全,最晚返校时间不得迟于当日20: 30。
3.严格请销假制度。未请假,私自参加社会兼职的一经发现按照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4.兼职职业必须合法,不得从事传销工作,提倡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
5.禁止到娱乐场所(酒吧、网吧、KTV、游戏厅和赌场等)、宾馆等场所兼职。
三、学生校外兼职期间的管理
(一)学院的管理职责
1.定期收集、整理、更新学生校外兼职的基本信息,保证本学院兼职学生信息统计的全面性、准确性。
2.统筹与兼职学生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辅导员对兼职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辅导员的管理职责
1.做好学生校外兼职信息统计,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对在校外兼职但不愿上报信息的学生,应主动掌握其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学生兼职信息,每两周向院团委报告一次学生兼职的基本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上报。
2.对兼职学生实施跟踪管理。负责督促学生定期报告兼职情况,对于学生在兼职期间出现的困惑、困难,要及时发现,及时给予帮助。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其终止兼职。
3.加强对兼职学生的常规管理,负责督促兼职学生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对兼职学生的要求
1.外出从事兼职的学生,在从事兼职工作之前应由家长或监护人打电话给学生辅导员做出口头允诺或手机短信允诺。
2.学生每次外出从事兼职工作时,均应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或同学联系,并保持通讯畅通。
3.学生每半个月应向辅导员汇报一次校外兼职的情况。
4.兼职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每天必须按时回寝室,不得外宿或晚归;严禁逃课(请假或旷课等)兼职。否则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5.学生因校外兼职影响学习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学院有权责令其停止校外兼职活动。对拒不执行的,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施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6.对因校外兼职影响声誉的学生,学校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校外兼职而触犯法律、法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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