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鉴定的范围
1、2024年度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含“资政临沂”未被采纳的委托课题)。
2、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暂缓结项的2023年度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报送材料
1、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调研报告等资政报告;
2、成果摘要:简述本课题的主要内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创新点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3、结项鉴定评审书(附件1):请在临沂市社科联网站(www.ymsk.cn)下载2024年版,A3小册子正反面打印;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查重标题及作者与课题组信息保持一致,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否则不予受理;
5、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由各申报单位汇总填写。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研究成果、成果摘要和查重报告各一份,结项鉴定评审书一式三份),纸质版用牛皮信封装好,并在信封左上角写清立项编号,交到社科处421办公室,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发至市社科处电子信箱:skc@lyu.edu.cn。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1月7日之前提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1、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时限之前填写延期结项书面申请(附件3),说明原因。2023年度未申请结项鉴定但通过延期申请的,或结项鉴定为“暂缓结项”的课题,可申请参加本年度的结项申报,如仍未通过本次结项,作撤项处理;2023年度未申请结项鉴定,也未提报延期申请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作撤项处理。
2、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6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且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者;有重大政治问题课题的申请者。
本次结项鉴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7258188
附件1+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2024).doc
附件2++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3+临沂市社科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