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山东省
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做好论证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一)教育厅对2012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仍实行限项申报,分配我校自筹经费项目4项。每单位限报1项。
(二)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年龄需在55岁以下;
(二)重点支持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下职称青年博士申报;
(三)在研的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目前正在承担省级(含省级)以上课题者不得申报;
(五)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含自筹经费项目):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六)遴选出的自筹经费项目由我校统一办理出资证明,同时由科研处和本人签订自筹经费管理协议书。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6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相关表格从附件下载,有些地方已统一填好,申请者不得随意改动。
(二)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于申报的项目,我校将认真组织校内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报送项目。
(三)请各单位在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及汇总表时,同时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kc@lyu.edu.cn。
四、报送时间
联系电话:8766109
联系人:李波 连振娟
五、其他事宜
教育厅同时对在研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研项目负责人要将项目进展报告和完成项目总结交社科处,教育厅将对项目进行清理和检查。相关材料与申报项目同时报送。项目完成率将作为申报限额分配和新立项目的重要依据。
社科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