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案例剖析:阳信县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违规发放补助案例剖析(图)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0-05浏览次数:461

 
每周案例剖析:阳信县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
违规发放补助案例剖析(图)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向初三年级学生征收教辅资料费,买完书后剩下的钱却被用来给老师发补助。日前,滨州市阳信县纪委查处了这样一起违规发放补助的违纪问题。 

  一、基本案情 

  2014年11月,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提议,预收商店镇小桑学校初三年级学生每人300元教辅资料费,共计45000元,其中,17760元交新华书店部分钱款用于购买教辅资料;交商店镇中心学校4800元用于购买作业本和图书报刊;9800元用于初三学生毕业证相册、车费等费用,剩余12640元由小桑学校专人保管。2015年6月,杨建军利用此项资金为小桑学校教职工发放补助8900元,余款3740元。 

  当月,小桑学校初三毕业生在县城参加中考,预收学生饮食与住行费用共计13734元,支出学生及教师餐费、车费等日常用品费用、办理学籍费后,剩余240元一并加入教辅资料余款。 

  二、查处过程 

  阳信县纪委收到网络举报,反映商店镇小桑学校校长杨建军有关违纪情况。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通过查看会计资料,与相关责任人及当事人谈话等方式核实举报内容,认定杨建军存在超标准收费用于发放补助等问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建军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三、处理结果 

  2015年7月,商店镇中心校教委主任齐希武得知杨建军私自利用学生的教辅资料费发放教师补助后,立即责令退回。杨建军通知教师退回所发补助。学校将教辅资料费12640元、考试费240元,共计12880元退还学生。开学前,杨建军违规擅自多收取学生的教辅资料费已经全部退还。 

  杨建军违规擅自多收取学生教辅资料费,坐收坐支,违规发放补助。鉴于调查期间杨建军态度端正,积极配合,且于调查前对多收取的违纪资金进行了退赔和纠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阳信县教育体育局给予杨建军记过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四、剖析与警示 

  杨建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补助,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暴露出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杨建军长期在基层从事教育事业,对廉洁自律认识程度不够高,思想上还认为基层工作人员辛勤为国家培育人才,偶尔发点“辛苦费”,无伤大雅,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在上级文件三令五申、津补贴发放界限明确、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顶风而上,受到查处。 

  这个案例也进一步警示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促进其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要加大惩处力度,严查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滨州市纪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