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凡临沂市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文章、课题项目、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外文论文和著作不接受申报。
2、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经过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结项或者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需出具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及临沂市社科规划项目优秀结项课题(需出具证书)、被市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必须有批示或材料用的原件物证)等。2010年至2017年间未参加过市社科奖评选且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也可以申报。
3、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已经获得市厅级(含)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得参报。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
4.申报者需详细阅读《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办法
1、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各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市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审核、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市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
2、申报成果分为六个学科门类:智库成果组(新增,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的调研成果以及决策咨询类应用对策类文稿等)、政治与经济学组(含法学)、社会学组、文史学组(含文学语言)、教育学组(分中高等教育组、中小学教育组),填报时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如果填报不准确,市评奖办有权调整。
三、报送材料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2、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课题研究报告、领导批示的决策咨询类文稿需提交两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两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一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作为客观赋分的主要依据,申报者要尽量提供充分,内容主要为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被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级以上单位采用、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以上单位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的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实物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等结项或通过鉴定的社科课题及临沂市社科规划项目优秀结项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市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5、提供著作成果验证证明。著作申报者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6、提交承诺书。申报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申报成果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承诺书。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25%,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市评奖办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或弄虚作假的,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四、6月19日(周二)前请将书面材料和《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科研科。
汇总表.xlsx
评选表、承诺书.doc
评选工作实施细则.pdf
科研科
2018年6月1日